買房后樓盤沒動工 房款退了 “電商費”遲遲不退

買房後樓盤沒動工房款退了“電商費”遲遲不退

2019年03月21日17:06:11來源:大河網編輯:小徐
摘要:買房後樓盤一直沒動工房款退了“電商費”遲遲不退購房者交納“電商費”的收據單河南商報記者楊琨/攝製圖/楊芳芳河南商報記者張晶晶(function() { var s = “_……

買房後樓盤一直沒動工房款退了“電商費”遲遲不退

購房者交納“電商費”的收據單河南商報記者楊琨/攝

製圖/楊芳芳

河南商報記者張晶晶

去年11月20日,河南商報“記者陪你去辦事兒”欄目曾關注過鄭州一樓盤業主被違規收取“電商費”一事。

無獨有偶,近日,鄭州的李女士向河南商報記者反映,她在鑫港花苑買房時也交了“電商費”,然而由於種種原因,該地產項目一直沒動工,開發商將房款退還給了她,但她所交的1萬元“電商費”卻遲遲不退。

事件

樓盤一直沒開工

退了首付款卻沒退“電商費”

3月4日,在鄭州市嵩山南路與長江中路交叉口,聚集了幾十名和李女士有類似經歷的購房者。

“2017年我通過晟耀(電商公司)的置業顧問在新密曲梁買了房子,樓盤叫鑫港花苑,交了首付款後又交了1萬元’電商費’,說是交完’電商費’,買房可以優惠8個點。”李女士表示,該樓盤項目在新密曲梁,而電商公司的註冊地是鄭州。 

她說,購房合同上標明2019年6月底交房,但由於該地產開發項目五證不全,遲遲沒有動工。去年年底,開發商鄭州歐普倫置業有限公司與她簽訂了退款協議,將首付款退還給了她。 

“我們這些購房者,’電商費’有交1萬的,有交2萬的,還有交了3萬的。”李女士稱,首付款退了,“電商費”遲遲不見退。幾個月過去了,退過首付款的購房者們坐不住了。

河南商報記者就此詢問開發商時,該項目開發商鄭州歐普倫置業有限公司一山姓負責人表示,“電商費”實則是中介費,是銷售費用,消費者想退錢,需要找電商公司。 

3月4日上午,河南商報記者與一眾購房者一起來到上述電商公司——鄭州晟耀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晟耀地產”),詢問業主們的錢款去向和退款事宜。

回應

電商公司:錢可以退,但要等三方一起協商

在晟耀地產的辦公室,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牛磊表示,“電商費”可以退,但是只退給晟耀地產的客戶,帶上退款協議和收據,三天之內工作人員會聯繫退款。

河南商報記者發現,在不少購房者的收據單上,收款人一欄,有的僅有“晟耀”二字,有的標註的是“晟耀—眾凱”“晟耀—垚陽”等字樣。這是啥意思?

“我們幾個(公司老闆)關係比較好,是聯合賣房的,只是我和開發商關係稍微好了些,先接觸的,所以前面都掛了個晟耀。我們一起賣房的時候都很高興,出了事之後這些人都不想管,推給我,但是錢都是他們收的。”牛磊稱,在場大部分客戶的“電商費”,都是其他幾個分銷公司收的,客戶理應去找這些公司要錢。

河南商報記者電話採訪了分銷公司眾凱房產一位李姓負責人,對方表示,自己目前在新鄉,對於客戶的退費訴求,他答應退費,但作為分銷公司,需要與晟耀地產、開發商三方一起協商如何退款。 

而河南商報記者從晟耀地產的客戶李先生處了解到,晟耀地產方面稱,由於業務員拿走了一半的費用,因此“電商費”只同意退一半。 

維權

“電商費”被明令禁止,投訴卻被多部門“踢皮球”

遇此情況,該如何維護個人權益?

河南商報記者撥打了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,對方表示,關於房產的消費投訴,建議將情況反映至房管局。

據悉,去年7月9日,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《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》(豫建房管〔2018〕29號文),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採取“電商”等合作模式,通過第三方在網簽合同約定價款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價外收取“團購費”“會員費”“信息諮詢費”等費用。若有以上行為的,根據情節輕重,由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採取約談企業負責人並責令限期改正、整改到位前暫停網簽、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進行處置。

3月4日下午,河南商報記者跟隨購房者們來到了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。一工作人員表示,投訴舉報要向上級部門鄭州市房管局反映。

隨後,在鄭州市房管局信訪辦,一工作人員表示,由於該房產開發項目在新密,而電商公司也是由新密的開發商引入的,因此,應向新密市房管局反映。“不歸我們管。”該工作人員稱。

隨後,河南商報記者以消費投訴之名,向新密市房管局反映了該情況,對方卻表示管不了。“中介公司是屬於鄭州的,我們管不了。項目雖然是新密的,但是開發商已經把錢退了,現在只是中介不退錢,中介屬於鄭州,你應該向鄭州市房管局反映。” 

記者將新密市房管局的回應反映給了鄭州市房管局信訪辦,該工作人員表示,新密市房管局推了,就是他們不作為。

進展

電商公司組織購房者們協商

承諾月底給結果

3月19日,購房者任濤(化名)告訴河南商報記者,電商公司晟耀地產法定代表人牛磊組織一眾購房者,與開發商、分銷公司協商“電商費”退費事宜。

“說是開發商、分銷公司都來,但是最後就只有牛磊去了,也沒有成功退費,就只是讓大家登記了一下。”3月20日,購房者李女士告訴河南商報記者,晟耀地產負責人承諾,會去開發商處商議,3月30日,再具體告訴大家商議的結果。

“新密市房管局我們這些業主去了很多次了,但是他們不管這事,他們說開發商已經把房款包括利息都退了,已經不歸新密管了。”李女士稱。

若是到了月底,“電商費”依然無法退還,李女士表示,她們將走法律程序維護權益,“再不退費只有打官司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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